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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虚假签证“四法”

发布 2024-12-20 页数 0页 大小 37.94 KB 手机查看 收藏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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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虚假签证“四法”

审计虚假签证“四法” 随着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的执行,工程造价的变化几乎完全取决于工程变更签证情况。因此,“低中标、勤签证、高结算”的现象越来越明显,甚至一些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不负责任,搞虚假签证套取政府资金。那么,审计人员在审计工程签证时,如何识别其真假?下面结合审计实际,介绍四种方法。 一、合同测试法,剔除虚假签证 通过熟悉并以摘要的方式把招标文件中关于结算办法的关键内容筛选、归纳出来,然后对照合同内容进行符合性测试,借以判断施工合同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如某项目招标文件一项重要规定为“除变更增加工程经发包人签证同意按实结算”外其他一律不再调整,但签订施工合同时却规定“工程按实结算”。几个字看似相同,但其适用范围由招标文件规定的变更增加工程扩展到了整个工程,完全违背了招标文件的约定。其结果势必导致投标书漏项、工程量少计等违反招标约定的变更签证进入结算,所以,审计签证时,应仔细透视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从而剔除虚假签证。 二、实地查看法,透视虚假签证 对一些无变更图纸、仅有工程量、结算价款的签证单,审计人员仅从资料上无法确定其真实性,那么审计人员可采取审计调查和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法辨别签证的真假。如对某公园工程结算审计时,其中一签证单其内容为:购买土方20万立方,平均运距15公里,且全部进行场内二次倒运,结算价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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